根据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湖北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信〔2024〕10号、《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十八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的通知》(鄂教信〔2024〕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特举行松滋市2024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教、特教等各级学校)教师及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者。
二、赛事设置
(一)2024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二)2024年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
三、项目设置
(一)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1.基础教育组(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二)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
论文(A 类)、教学设计(B类)、教育叙事(C类)
四、活动安排
1、自主创作
参赛教师根据活动项目说明及要求,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制作课件、微课、教学案例、课例、撰写教育技术相关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叙事和各类应用案例。
2、上传作品(截止时间6月5日)
参赛教师用个人账号(一般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Abc123456,学校管理员可重置),登录湖北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原湖北教育云)→活动中心→市级活动→松滋市2024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上传作品及相关资料。本次活动每位教师参加不超过两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一件作品;每个学校上报作品总数不超教师总数的30%。同时将作品及登记表(必须经学校盖章同意)等相关资料交到对应中心学校、市直学校。
3、乡镇(市直学校)审核(截止时间6月6日—6月10日)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用指定审核帐号(乡镇及市直学校的审核帐号将一对一下发)登录湖北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原湖北教育云)上,对本乡镇(学校)教师上传作品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作品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对辖区内教师作品进行初步评选,在指标范围内择优审核上报,上报作品总数不得突破分配指标数(分配指标数见附件4,乡镇及市直学校必须在平台上审核,不通过审核上报的作品不能参加活动)。审核通过后汇总填写乡镇(学校)推荐信息表(见附件 5、6)、发票开具明细表(见附件7)并上传至邮箱364087823@qq.com。
4、市级评选(6月11日—6月20日)
由市电教装备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乡镇、市直学校推荐的教师作品进行评比,设置个人奖、集体奖(没有进入通过乡镇、市直学校审核并汇总的作品不参与评奖)。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每件作品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如一件作品作者有两人,则以一件作品计算,如获奖两人姓名同时列名在获奖证书中。
集体奖设置“最佳组织奖”。以各乡镇、市直学校为单位评选3至5个“最佳组织奖”,根据各乡镇、市直学校组织工作情况和作品获奖情况评定。
5、选优推荐(6月20日—6月30日)
根据市级评选结果推荐教师作品参加湖北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及论文评选活动。推荐到省级参赛的每件作品缴纳100元评审费,同时由乡镇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将参加省级活动的作品信息汇总后的“发票开具明细表”发至邮箱364087823@qq.com。
五、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错误和科学常识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严禁抄袭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批评。
3.所有作品必须从未在任何报刊媒体发表,并且未参加过任何往届同类活动。
4.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赵席勇 联系电话:18986717286 邮箱:364087823@qq.com。
附件1: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项目说明及要求.docx
附件3: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docx
附件4:各乡镇(街道)、市直学校(园)作品上报名额.docx
附件6:教师“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作品推荐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