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2023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

活动介绍

  根据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湖北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信〔2023〕5号、《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十八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的通知》(鄂教信〔2023〕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特举行松滋市2023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教、特教等各级学校)教师及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者。

  二、赛事设置

  (一)2023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二)2023年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

  三、项目设置

  (一)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1、幼教组、中小学组、特教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职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

  论文(A 类)、教学设计(B类)、教育叙事(C类)

  四、活动安排

  1、自主创作

  参赛教师根据活动项目说明及要求,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制作课件、微课、教学案例、课例、撰写教育技术相关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叙事和各类应用案例。

  2、上传作品(课件和微课、案例活动截止时间6月5日;论文活动截止时间6月20日)

  参赛教师用个人账号(一般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Abc123456,学校管理员可重置),登录湖北教育云→活动中心→市级活动→松滋市2023年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及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论文活动,上传作品及相关资料。本次活动每位教师参加不超过两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一件作品。同时将作品及登记表等相关资料交到对应中心学校、市直学校。

  3、乡镇(市直学校)审核(课件和微课、案例活动截止时间6月6日—6月9日;论文活动截止时间6月25日)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用指定审核帐号(乡镇及市直学校的审核帐号将一对一下发)登录湖北教育云上,对本乡镇(学校)教师上传作品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作品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对辖区内教师作品进行初步评选,在指标范围内择优审核上报,上报作品总数不得突破分配指标数(分配指标数见附件4,乡镇及市直学校必须在平台上审核,不通过审核上报的作品不能参加活动)。审核通过后汇总填写乡镇(学校)推荐信息表(见附件 5、6)、发票开具明细表(见附件7)并上传至邮箱364087823@qq.com。

  4、市级评选(课件和微课、案例活动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20日;论文活动截止时间7月20日)

  由市电教装备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乡镇、市直学校推荐的教师作品进行评比,设置个人奖、集体奖(没有进入通过乡镇、市直学校审核并汇总的作品不参与评奖)。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每件作品作者不得超过两人,如一件作品作者有两人,则以一件作品计算,如获奖两人姓名同时列名在获奖证书中。

  集体奖设置“最佳组织奖”。以各乡镇、市直学校为单位评选3至5个“最佳组织奖”,根据各乡镇、市直学校组织工作情况和作品获奖情况评定。

  5、选优推荐(课件和微课、案例活动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6月30日;论文活动截止时间7月30日)。

  根据市级评选结果推荐参加湖北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及论文评选活动。推荐到省级参赛的每件作品缴纳100元评审费。

  五、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错误和科学常识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严禁抄袭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批评。

  3.所有作品必须从未在任何报刊媒体发表,并且未参加过任何往届论文活动。

  4.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联 系 人:赵席勇

  联系电话:18986717286 邮箱:3640878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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